简述:
广州市白云区广从三路“12·8”勘探钻穿地铁隧道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发生以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作出批示,白云区委、区政府和广州市应急管理局立即派员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白云区政府、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有关同志组成的广州市白云区广从三路“12·8”勘探钻穿地铁隧道一般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邀请合肥市人民政府、韶关市人民政府派员参与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聘请建筑勘探等方面专家协助开展技术原因分析工作。根据纪检监察机关有关规定,事故调查结案后,事故调查组将把调查中发现的相关单位和公职人员涉嫌失职渎职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另行审查调查和处理,处理结果由纪检监察机关另行公布。
事故调查组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检测鉴定、专家论证,对事故当事人的问询取证和有关原始资料的调查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调查认定,广州市白云区广从三路“12·8”勘探钻穿地铁隧道一般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1年12月7日15时40分许,永和大道(新广从路-规划三纵路)项目勘察钻探班组人员王乾、丁云安、王建平将钻探设备移至第二天即将钻探的钻孔ZK1点位处后离开现场。12月8日7时7分许,钻探班组人员丁云安、王乾、王建平三人到达钻孔ZK1点位处开始架设钻探设备进行钻探准备工作。施工人员在未通知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城建设计院华南分公司)现场技术人员的情况下,按照之前钻深20米的要求进行钻探施工。施工人员王乾在钻孔点位旁边记录钻深数据,记录到钻深达14米时,发现钻探速度变慢,现场人员误认为钻探到岩石并未停止钻探,直至出现钻杆下掉、泥浆水下沉情况,现场人员意识到有钻穿物体当即停止了施工,起钻后发现钻头有水泥,厚度约30cm。
9时26分,广州地铁十四号线列车司机向广州地铁调度部门报太和~竹料上行区间K24+195处隧道上方约2点钟方向有黄色泥浆水流出,呈柱状,暂不影响行车,初步判断隧道被钻穿。广州地铁调度部门接报后立即对太和上行站台后续进站列车执行扣车命令,组织该车进站后清客,安排抢险人员登乘该列车限速25km/h检查,确认隧道被钻穿。
9时35分,地保办巡检员黄钟泓巡检到事发地,发现隧道上方有钻探施工机器摆放,现场有三名工人正在现场作业,随即上前制止并了解相关情况。在了解情况的过程中,黄钟泓接到了巡检线长李海的电话通知,告知其地铁十四号线太和至竹料区间隧道有漏水情况,在与李海核对现场情况后,确认隧道漏水点为此施工现场,当即控制现场,要求关停机器停止施工,施工作业人员不得离开,并通知施工负责人到场。
二、调查基本情况
(一)永和大道(新广从路-规划三纵路)项目概况
永和大道(新广从路一规划三纵路)项目作为兴丰应急填埋场环保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的进出配套市政道路。项目位于白云区太和镇,道路全长0.964公里,规划红线60米,本次实施红线宽度34.5米,设计等级为主干道,双向4车道,车速为50km/h,起于广从路,止于大来北路,其中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及箱涵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和照明及电力工程。本项目可研总投资约2.35亿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0.83亿元、征地拆迁费用(含管线迁改)约1.35亿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
2021年9月9日,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发文《关于永和大道(新广从路-规划三纵路)建设管理工作的委托函》委托广州市白云区重点交通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白云区重点中心)负责建设管理工作。
2021年10月,白云重点中心委托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城建设计院)开展项目可研编制工作。10月15日,根据《广州市白云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委员会住房建设和交通专业委员会2021年第七次联合评审会议纪要(审议金沙洲片区道路升级改造(彩滨路、环洲二路、环洲五路)建设方案、永和大道(新广从路-规划三纵路)建设方案)》(云住建交专委会纪〔2021〕7号)会议纪要,项目完成了联审决策工作,总投资为2.3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