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 68-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operation,maintenance and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 68-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operation,maintenance and security of sewers & channels and pumping stations in city and town
CJJ68-2021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21年3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300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68-2021,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4、3.1.5、3.3.4、3.5.11、3.8.7、4.1.2、4.1.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 68-2007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9月5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21]6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排水管渠;4.排水泵站;5.调蓄池;6.排水设施运行调度;7.排水防涝;8.档案与信息化管理。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调整了总则和术语;2.充实完善了排水管渠和泵站维护管理内容;3.增加了管渠评估和纳管管理内容;4.增加了泵站操作和安全管理的内容;5.增加了雨水调蓄池运行与维护的内容;6.增加了排水系统调度相关内容;7.增加了排水防涝的内容;8.调整了档案与信息化管理内容。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市排水管理处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市排水管理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厦门路180号,邮编:200001)。
本规程主编单位: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江苏通州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天津市排水管理处
广州市排水设施管理中心
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局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市排水管理处
沈阳市排水管理处
西安市市政设施管理局
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
武汉市排水泵站管理处
哈尔滨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石家庄市排水管理处
常州市排水管理处
无锡市排水管理处
上海誉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兴厦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黑旋风工程机械开发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
虹口区市政和水务管理署
上海乐通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雷迪机械仪器有限公司
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
上海城市排水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唐建国 庄敏捷 姚杰 张杰 吴方华 王学海 唐东 齐玉辉 杨宏 叶永成 慈曾福 程晓波 朱军 顾一鸣 刘波 王非 陈忱 李佳川 梁珊珊 马远东 邵亚新 王兴梅 吴向荣 赵春生 张凯伟 杨瑞华 王虹 李天兵 田瑜 展云 蒋曦 王增义 姜明洁 刘锟 苗春 池永洲 杨栩 范翔宇 李淑颖 贾建英 焦启兵 江海燕 成军 魏树弘 宋解胜 周彤 乔才良 成张佳宁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杨向平 杭世珺 俞亮鑫 何伶俊 毛应酬 陈萌 张东康 林伟国 陈洪 回军 周新宇
1 总 则1 总 则
1.0.1 为规范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的运行和维护,统一技术标准,保证设施完好和安全稳定运行,充分发挥设施的功能,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的运行和维护。
1.0.3 城镇排水管渠宜采用机械化手段养护、电视声呐检测与非开挖修理。
1.0.4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管理应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1.0.5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的运行和维护,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2 术 语
2.0.1 排水管渠 sewer
收集、输送径流雨水、污水的管渠,包括管道(圆管、暗渠)、倒虹管、明渠、盖板沟及检查井、雨水口、接户井、调蓄池等附属设施。
2.0.2 排水设施 drainage facility
排水系统中的管道、构筑物和设备等的统称。
2.0.3 主管 main sewer
沿道路纵向敷设,接纳道路两侧支管及输送上游管路来水的排水管道。
2.0.4 连管 connecting pipe
连接雨水口与主管的管道。
2.0.5 支管 lateral
连管和接户管的总称。
2.0.6 雨水箅 grating
安装在雨水口上部用于拦截杂物的格栅。
2.0.7 网篮 basket
安装在雨水箅子下,拦截树叶和杂物的装置。
2.0.8 防坠设施 anti-dropping facility
安装在检查井内,用于阻止人员坠落的装置,包括防坠网和防坠板等。
2.0.9 盖板沟 plate covered ditch
由混凝土现浇、预制或者砖石砌成并在顶部安装盖板的矩形排水沟,其顶部无覆土或覆土较浅,可揭开盖板进行维护作业。
2.0.10 绞车疏通 winch bucket cleaning
采用绞车牵引通沟牛来清除管道积泥的疏通方法。
2.0.11 通沟牛 cleaning bucket
在绞车疏通中使用的桶形、铲形等式样的清泥工具。
2.0.12 推杆疏通 pushrod cleaning
用人力将竹片、钢条等工具推入管道内清除沉积物的疏通方法,按推杆的不同,又分为竹片疏通或钢条疏通等。
2.0.13 转杆疏通 swivel rod cleaning
采用旋转疏通杆的方式来清除管道内沉积物的疏通方法,又称为软轴疏通或弹簧疏通。
2.0.14 射水疏通 jet cleaning
采用高压射水清通管渠的疏通方法。
2.0.15 水力疏通 hydraulic cleaning
采用提高管渠上下游水位差,加大流速来疏通管渠的方法。
2.0.16 潮门 tide gate
为防止潮水倒灌而在排放口设置的单向阀门。
2.0.17 染色检查 dye test
用染色剂在水中的行踪来显示管道走向、错误连接或事故点的检查方法。
2.0.18 烟雾检查 smoke test
用烟雾在管道中的行踪来显示管道走向、错误连接或事故点的检查方法。
2.0.19 量泥斗检测 sludge bucket inspection
利用量泥斗测泥深即通过检测管口或窨井内的积泥和积砂厚度,来判断管道排水功能状况的检测方法。
2.0.20 电视检测 closed circuit television inspection
采用闭路电视系统进行管渠检测的方法,简称CCTV检测。
2.0.21 声呐检测 sonar inspection
采用声波探测技术对管渠内水面以下的状况进行检查的方法。
2.0.22 时钟表示法 clock description
采用时钟位置来描述缺陷出现在管道内环向位置的表示方法。
2.0.23 水力坡降试验 hydraulic slope test
通过对实际水面坡降线的测量和分析来检查管道运行状况的方法。
2.0.24 功能性检测 functional testing
对影响排水管渠过流能力,如沉积、结垢、障碍物、残墙、坝根、树根、浮渣、倒坡等缺陷的检测。
2.0.25 结构性检测 structural testing
对影响排水管渠结构本体,如裂缝、破裂、变形、腐蚀、错口、起伏、脱节、接口材料脱落、异物穿入等缺陷的检测。
2.0.26 机械管塞 mechanical pipe plug
特制的封堵管道工具,由穿心螺栓、圆盘和橡胶圈组成。
2.0.27 充气管塞 pneumatic pipe plug
采用橡胶气囊封堵管道的工具。
2.0.28 止水板 water stop plate
特制的封堵管道工具,由橡胶或泡沫塑料止水条、盖板和支撑杆组成。
2.0.29 骑管井 ride pipe manhole
采用特殊方法在旧管道上加建的检查井,在施工过程中不必拆除旧管道,也不需要断水作业。
2.0.30 接户井 service manhole
排水户管道接市政排水管道前的最后一座检查井,也称纳管井。
2.0.31 原位固化法 cured in place pipe(CIPP)
采用翻转或牵拉方式将浸渍树脂的软管置入原有管道内,固化后形成管道内衬的修理方法。
2.0.32 螺旋内衬 spiral pipe liner
通过安放在井内的制管机将塑料板带绕制成螺旋状管并不断向旧管道内推进,在管内形成新的内衬管的非开挖排水管修理方法。
2.0.33 短管内衬 short pipe liner
将特制的塑料短管在井内连接,然后逐节向旧管内推进,最后在新旧管道的空隙间注入水泥浆固定,形成新的内衬管的非开挖排水管修理方法。
2.0.34 拉管内衬 pulling pipe liner
采用牵引机将整条塑料管由工作坑或检查井拉进旧管内,形成新的内衬管的非开挖管道修理方法。
2.0.35 自立内衬管 full structure liner
不依靠旧管道的强度而独立承受各种荷载的内衬管。
2.0.36 拍门 flap gate
在排水管渠出水口或通向水体的水泵出水口上设置的铰链连接的单向阀,防止水流倒灌。
2.0.37 惰走时间 inertial motion period
旋转运动的机械,失去驱动力后至静止的惯性行走时间。
2.0.38 盘车 hand turning
旋转机械在无驱动力情况下,用人力或借助专用工具将转子低速转动的动作过程。
3 排水管渠 3.1 一般规定3 排水管渠
3.1 一般规定
3.1.1 排水管渠应保持良好的水力功能和结构状况,排水管渠的运行维护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管渠巡视;
2 管渠养护;
3 管渠污泥运输与处理处置;
4 管渠检查与评估;
5 管渠修理;
6 管渠封堵与废除;
7 纳管管理。
3.1.2 排水管渠维护工作的安全操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 6及其他有关规定。
3.1.3 污水重力流管渠的正常运行水位不应高于设计水位。
3.1.4分流制排水系统中,严禁雨水和污水管道混接。
3.1.5严禁重力流排水管道采用上跨障碍物的敷设方式。
3.1.6 排水管渠口径划分应符合表3.1.6的规定。
表3.1.6排水管渠口径划分
3.1.7 检查井应具备防坠落功能,井盖应具备防盗窃功能。
3.1.8 雨水口内宜加设垃圾拦截、防臭装置。
3.1.9 排水管理单位应建立排水管渠运行、巡视、养护、维修以及突发事件的记录档案,并应进行统计分析。
3.2 管渠巡视3.2 管渠巡视
3.2.1 排水管渠巡视对象应包括管渠、检查井、雨水口和排放口。
3.2.2 管渠巡视每周不应少于一次,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管道是否塌陷;
2 是否存在违章占压;
3 是否存在违章排放;
4 是否存在私自接管;
5 检查井盖、雨水箅是否缺失;
6 建设工地及周边排水设施巡视检查。
3.2.3 检查井外部巡视每周不应少于一次,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污水是否冒溢;
2 井框盖是否变形、破损或被埋没;
3 井盖和井框之间高差和间隙是否超限;
4 井盖和井框之间是否突出、凹陷、跳动或有声响;
5 井盖标识是否错误;
6 井盖周边道路是否有施工。
3.2.4 检查井内部检查每年不应少于两次,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井盖链条和锁具是否缺损;
2 爬梯是否松动、锈蚀或缺损;
3 井壁是否存在泥垢、裂缝、渗漏或抹面脱落等;
4 管口和流槽是否破损;
5 井底是否存在积泥;
6 防坠设施是否缺失、破损,是否存有垃圾、杂物;
7 井内水位和流向是否正常,是否存在雨污混接,是否存在违章排放、私自接管等。
3.2.5 雨水口外部巡视每周不应少于一次,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雨水箅是否丢失或破损;
2 雨水口框是否破损;
3 盖框间高差和间隙是否超限;
4 雨水箅孔眼是否堵塞;
5 雨水口框是否突出、凹陷或跳动;
6 是否散发异味。
3.2.6 雨水口内部检查每年不应少于两次,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雨水箅铰、链条是否损坏;
2 是否存在裂缝、渗漏、抹面剥落;
3 是否存在积泥或杂物;
4 是否存在积水;
5 是否存在雨污混接、私接连管、井体倾斜、连管异常;
6 网篮是否破损;
7 防臭装置是否有效。
3.2.7 明渠的巡视每周不应少于一次,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块石、混凝土砌块渠岸的护坡、挡土墙和压顶有无裂缝、沉陷、倾斜、缺损、风化、勾缝脱落等;
2 护栏、里程桩、警告牌、步道等明渠附属设施是否完整;
3 明渠控制范围内的污水管网有无污水溢流或倒灌。
3.2.8 每年枯水期应对明渠进行一次淤积情况检查。明渠的允许积泥深度应符合本规程表3.3.2-1的规定。
3.2.9 当发现下列行为之一时,应及时制止并报告:
1 向管渠内倾倒垃圾、粪便、残土、废渣等废弃物;
2 在管渠控制范围内修建各种建(构)筑物;
3 在管渠控制范围内挖洞、取土、采砂、打井、开沟种植及堆放物件;
4 擅自向管渠内接入排水管,在明渠内筑坝截水、抽水、建闸、架桥或架设跨渠管线;
5 向雨水管渠中排放污水。
3.2.10 过河倒虹管应重点检查河床覆土深度,河床覆土不应小于1.0m。
3.2.11 岸边式排放口外部巡视每周不应少于一次,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附近是否存在堆物、搭建、垃圾等;
2 挡墙、护坡及跌水消能设施是否破损。
3.2.12 岸边式排放口淤积情况检查每年不应少于一次,宜在每年枯水期时进行。
3.2.13 江心式排放口外部巡视每周不应少于一次,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周围水域是否存在拉网捕鱼、船只抛锚或工程等作业;
2 标志牌字迹是否清晰,结构是否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