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
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国有法人股报告书(草案)
股票简称: 轻工机械 股票代码: 600605 注册地址: 上海市康桥路1100号
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国有法人股报告书(草案)
2006年06月23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签署日期: 2006年6月22日
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本次定向回购报告书,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的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定向回购有利于改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有助于公司股权结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减少因非流通股份比例过大造成流通 后对二级市场股价的冲击。股份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财务指标将有较大改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定向回购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定向回购方案及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除本公司外,不会委托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就本次定向回购相关文件做出解释或说明。
投资者应当详细阅读本报告书,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任何疑问,应当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投资顾问或其他专业顾问。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定向回购方案尚需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由于定向回购方案的复杂性,使本次定向回购方案能否顺利实施及最终的实施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否决了本次定向回购方案,或中国证监会的对该方案未予核准,则本次定向回购宣告失败。
2、本次定向回购方案可能导致股价波动的风险
本次定向回购方案将涉及公司控股股东的变更,作为公司重大变动事项,是影响公司二级市场股价的因素之一。在本次定向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如方案未顺利获得批准,或出现影响方案实施的其他不利因素,则可能导致股价波动,使公司流通股股东面临投资风险。
3、本次定向回购方案面临债权人提前要求偿还的风险
本次定向回购方案涉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尚须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如果债权人要求公司偿还债务或者提供担保,将使公司面临提前清偿债务风险。
4、本次定向回购方案实施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降低的风险
根据经审计的2005年年报数据,实施本次定向回购方案后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从50.91%上升到60.21%,公司的偿债能力有所减弱。
以上风险提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释 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意另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序 言
定向回购方案的实施,有助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进行;有助于公司股权结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减少因非流通股份比例过大造成流通后对二级市场股价的冲击。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定向回购方案实施后,将优化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公司的财务指标,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对本报告书中的内容予以仔细研读、慎重考虑,做出独立判断。并请各位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定向回购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决议公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等文件,以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公司将根据方案的进展情况,及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注意。
本报告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定向回购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报告书所述方案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
一、重要事项与重要时间提示
(一)重要事项提示
1、本次定向回购是指轻工机械定向回购控股股东上海工投所持公司的全部国有法人股,然后依法予以注销的行为。本次定向回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