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2-04-30 08:52 来源: 证券时报
原标题: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上接B409版)
2021年公司聘请民生证券担任中鼎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2021年10月,公司与民生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宁国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2年4月14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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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4月14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的募集资金为4510.59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合计4510.59万元。
(二)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在上述银行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2022年4月14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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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4月14日,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的募集资金为17,811.24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68,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合计85,811.24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目的
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逐步投入,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品种
本次现金管理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购买额度
公司以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活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七)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规划,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符合上述条件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门及财务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截止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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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公告日,公司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